9月2日,劉雲飛被無罪釋放 現代快報記者 施向輝 攝
  9月1日上午10點多,見到律師的劉雲飛,終於與外界有了一點聯繫。這已經是他被關進看守所的第6天。8月27日下午,南京新街口派出所民警突然到單位將其帶走,稱他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廣西北海警方在網上追逃,此後他就被關到了玄武看守所。他說自己是冤枉的,可是沒人相信。好在律師幫其調查後,並及時向南京警方發律師函要求釋放。昨天下午,老劉終於自由了。  
  現代快報記者 王瑞 陳志佳
  莫名成了網上通緝犯

  單位考勤表證清白
  今年已經51歲的老劉是南京金盾保安公司的押運車司機。8月27日下午4點多,他像往常一樣到單位上班。沒多久,新街口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帶著兩名刑警到單位找到了他,稱有案子要他配合,並將其帶回了派出所。進了派出所後,民警很快用手銬銬起了他的雙手,並詢問他在廣西有沒有犯過案子。老劉很納悶,他說自己連南京城都不怎麼出,更不要說廣西那麼遠的地方。不過,警方很快給他看了一張逮捕令,並告訴他,他已經被逮捕了,是網上通緝的逃犯。
  此後,他被關到了一個小房間里,晚上8點鐘左右,民警帶他檢查身體後,直接將其送到了玄武看守所。第二天一早,有民警再次提審了老劉,還是一樣的問題。此後,他就沒再見到過任何人。直到9月1日早上,見到家人委托前來的律師,老劉提著的心稍微放了放。
  單位考勤表證清白
  根據廣西北海警方發佈的網上通緝令顯示,2014年4月25日,劉雲飛在廣西北海市非法組織傳銷活動,涉嫌非法經營罪。見過老劉後,南京益和律師事務所的雷漢舢立即到老劉的單位,調取了他今年4月份的出勤記錄表,上面顯示,老劉在今年4月期間共出勤24天,公休6天,其中4月25日他正常上班,當天他也確實出勤並未請假。
  此外,根據老劉妻子史文慧的證言也證實,4月25日當天劉雲飛在公司上班,不可能在廣西北海從事傳銷活動,因此通緝令所指控的犯罪事實,並非劉雲飛本人所為。雷漢舢當天就給玄武公安分局發送了一封律師函,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錯誤拘留的無辜公民劉雲飛,並將考勤表附上。當天警方稱,9月2日中午前,給予答覆。
  昨天中午12點多,接到律師“放人”的通知,史文慧早早就到了派出所,此時已經是老劉被抓後的第7天。不過,南京警方給出的答覆是,人還不能放,要移交給廣西警方,還要等候廣西警方的處理,不過相關情況他們已經跟廣西警方反映了。前來南京準備帶走老劉的廣西民警,也已經到其單位調取了他今年以來所有的出勤記錄。
  廣西警方又詢問了一個多小時,之後,老劉終於被“釋放”回家了。
  拿到釋放通知手直抖

  7天里度日如年
  昨天下午4點半左右,和妻子正在低聲聊天的老劉,被廣西警方派來的民警叫進了辦公室。老劉的妻子頓時有些坐立不安,“不是都已經說清楚了,怎麼還要問話?”她喃喃自語。過去的7天里,老劉的妻子要工作,要照顧老劉已經80歲的母親,還要安慰不滿20歲的女兒,她沒有能力幫助丈夫洗脫嫌疑,但不能讓老人和孩子感到絕望,這些都讓她嚴重心力交瘁。
  大約10分鐘後,老劉一手拿著紙巾,一手拿著一份文書,走出了辦公室,這時,可以明顯看見老劉的嘴角終於咧了開來,將文書遞給了律師後,他一邊拿紙巾擦著手指上紅色的油泥,一邊說:“沒事了。”這一刻,這個已經51歲的中年漢子,雙手不住地顫抖著,說話的聲音也有些哽咽。
  這份文書,正是廣西北海市公安局開出的釋放通知書,上面寫有“劉雲飛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於2014年8月27日被執行拘留,現因拘留後不應對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釋放”。拿著釋放通知書看了又看,老劉的妻子問:“說了怎麼搞錯人的啊?”老劉搖了搖頭,說:“管他呢,沒事就行了。”
  7天里度日如年
  過去7天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對於已經51歲的劉雲飛來說,似乎有半個世紀那麼長,他說:“每天都在算日子,這個滋味真太難受了。”以前過日子,老劉都是按天算,但是自從進了看守所以後,他改成了按幾頓“飯”算,吃一頓飯,就意味著一天過去了1/3,吃三頓飯,這一天就過去了。“現在想想,這幾天吃什麼都不記得了,每天就拿湯泡點飯。”老劉說。
  要說這7天的生活,老劉想得最多的,就是自己的未來,他甚至已經想到,如果被帶到了廣西,他將如何面對當地警方的調查和詢問,“我根本沒做過犯法的事情,但是要是去外地的話,心裡還是很不踏實,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辯解。”
  直到9月1日,老劉家人為他聘請的律師到了看守所,見到了老劉,這個素未謀面的人的到來,讓老劉頓時覺得心裡有了底,“我知道有人在為我的事奔波,頓時安心了一些,我看到了回家的希望。”
  為何無辜的老劉會被網上通緝?
  在南京土生土長的老劉,別說是遠在兩千公裡外的廣西北海市,就連江蘇省內的其他城市,老劉大部分沒有去過。那麼,他為何會被廣西警方在網上通緝呢?對此,此次來南京處理此事的廣西民警並未明確解釋,但南京玄武警方相關人士分析,老劉的個人信息肯定遭到了泄露。
  不過,昨天老劉向現代快報記者表示,他平時從不上網,身份證也沒有遺失過,有一張信用卡,也壓根沒有激活使用,“我的工資卡倒是丟過,不過當即就掛失補辦了。”老劉說。對此,玄武警方相關人士分析,不論是哪種渠道,被廣西警方抓獲的其他嫌疑人,肯定掌握了老劉的詳細身份信息,“這些人開展傳銷活動時,應該是有過串通,一旦被抓獲,就集體指認老劉為上線,”他說,“南京遠,核實起來需要花費時間,等警方發現老劉沒有嫌疑時,真正的上線早已逃之夭夭了。”
  為何被羈押了7天才重獲自由?
  玄武警方相關人士表示,新街口派出所按照正常程序對老劉進行了控制並採取了臨時羈押的措施。由於並不清楚具體案情,新街口派出所在將老劉送往看守所之後,便及時通知了廣西警方來南京進行交接。可是,這一等就等了這麼多天,直到9月1日,廣西的民警才趕到了南京。
  在瞭解到老劉並不承認自己有過違法犯罪行為後,廣西的民警去老劉的工作單位調取了他的考勤記錄,發現在案發的時間段里,老劉每天都在正常工作,並沒有作案的時間,因此,排除了他的嫌疑,昨天對他進行了釋放。
  被釋放後,會不會留下案底?
  在廣西警方出具的釋放通知書上,寫有“現因拘留後不應對其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拿著這樣一份釋放通知書,會不會留下案底?對此,律師雷漢舢表示,網上通緝令的取消必須由廣西北海市警方上報到廣西省公安廳,再由廣西省公安廳上報到國家公安部進行撤銷。
  不過,這種撤銷並非即時的,公安部門都是每隔一段時間集中撤銷,因此老劉的人身自由目前仍然受到限制,如果他外出被其他地方警方查獲,很有可能再次將他羈押到看守所並移交廣西警方。
  不過,如果通緝令撤除後,老劉的檔案應該就不會再留有案底了。
  將申請國家賠償,想要個說法
  雷漢舢認為,老劉無辜被拘留並關押在看守所,身心受創,警方應該向其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並賠償精神和經濟損失。老劉告訴記者,他所在的單位曠工3天就會被開除,他已經7天沒去上班了,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讓自己丟了工作,這個損失誰來補償?
  對此,來寧的廣西民警表示,因為自己只是一個普通民警,只能代表個人,不能代表單位,因此無論是道歉還是賠償,都需要回到廣西後請示領導。不過,他可以以個人的名義給老劉所在單位打電話,幫其輓回工作。當著老劉和律師的面,民警給金盾保安公司的人事主管打了電話,不過該主管表示,仍然需要廣西警方出具一個證明,至於什麼樣的證明,這還需要跟上級領導請示。
  目前,老劉已經打算申請國家賠償。雷漢舢表示,將通過兩條途徑維權:一條是進行行政訴訟,將南京警方和廣西警方同時告上法庭;另一條是直接提起國家賠償。
  網上通緝抓錯人,這不是第一次
  ■2013年11月24日,湖南女子劉麗(化名)正在高鐵耒陽西站買票,突然被當地警方帶走。原因是她是青海警方正在網上通緝的逃犯。12月7日,青海警方電話通知劉麗家屬,承認抓錯了人。劉麗被釋放後,提出向公安機關索賠5萬元的申請,但當地警方只同意支付5千元。
  ■2013年12月19日上午,黑龍江省雞西市恆山區人民政府稅費督察室的主任宋東民被幾名便衣警察抓捕,因其被列為“刑拘在逃”的通緝犯。事後發現抓錯了人。12月22日上午,兩名遼寧省蓋州市公安局的警察來到宋東民的單位,向宋東民道歉,並以書面的形式證實了宋東民的清白,在道歉材料里明確證實,宋東民不是警方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此後還向宋東民支付了1.5萬元的賠償金。
  期待真相,期待更多安全感
  1.警方發佈網上通緝令前,有無對嫌犯進行初步核實?
  2.異地抓捕後,有確鑿證據是抓錯人,為何不能先放人?
  3.承認抓錯人後,道個歉為什麼不能“敞亮”點?
  4.如何避免類似的事再次發生?
(原標題:廣西警方發錯通緝令 南京51歲司機無辜被關押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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